<dd id="vceer"></dd>
        <em id="vceer"></em>
        <div id="vceer"></div><div id="vceer"><label id="vceer"></label></div>

        <div id="vceer"><label id="vceer"></label></div>

          <em id="vceer"></em>

        1. <strong id="vceer"></strong>
          教務處
          首頁 學校制度
          教學質量測評數據采集與統計辦法
          2014-05-14

          一、組織機構

              各二級系部成立教學質量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的教學質量測評工作。領導小組由院務或系務委員會組成。

          二、教師教學質量評價數據采集與統計

          1.督導團評價數據(40%)及教務處評價數據(5%),由教務處密封后反饋給教師所在單位。

          2.學生評價數據(30%),由學生所在學院和系部將“學生評價表”發放給每一位學生,由學生本人填寫后收回。數據的統計由教師所在單位負責,公共課教師所在系應及時到各數據采集單位提取數據,并統計密封。

          3.教師所在單位對教師的評價數據(25%)由系部與所在教研室給出,并密封。

          4.將以上三套評價數據收齊后拆封統計,學生評價中去掉前后各20%后,將三部分數據按比例加和后排出名次。

          三、實驗人員綜合評價數據采集與統計

          1.督導團評價數據(60%)由教務處統計平均后反饋給實驗人員所在分組單位。(一到六系及八系以系分組,其余為一混合組)。

          2.實驗課任課教師數據(30%)由實驗人員所在單位負責組織任課教師按實驗評價表對每一位實驗人員進行評價。

          3.實驗人員所在單位評價數據(10%)由系部與所在教研室或實驗室給出。

          4.將以上三套評價數據收齊后拆封匯總,排出名次。其中混合組由涉及系部主管實驗的負責人集中對該組數據進行統計。

          5.每組排名最后者,再由實驗工作委員會進行綜合評定,排出名次。

          四、各二級系部教學質量評價數據采集與統計

          1.督導團評價數據(55%):在督導團對該單位教師及實驗室人員評價的全部分數中分別去掉20%的最高分和最低分,平均后即為督導團對該單位的綜合評分。

          2.教學效果評價數據(45%)由教務處對各項數據分別統計排隊后,按每20%一擋排出5擋。從高到底從每項滿分一擋遞減分數的10%,最后一擋為該項分數的60%。將各項的分加和后即為教學效果得分。

          3.教務處將督導團與教學效果得分合計后報學院考勤部門。

          五、幾點說明

          1.學生數據采集應在每學期最后四周內進行,數據統計在學期結束前一周完成。

          2.數學、外語、大學物理任課教師的系部評價主要由教考分離成績確定。

          3.每學年評價一次,以兩學期數據的平均值或加權平均值進行排名。質量津貼按學年發放。

                <dd id="vceer"></dd>
                <em id="vceer"></em>
                <div id="vceer"></div><div id="vceer"><label id="vceer"></label></div>

                <div id="vceer"><label id="vceer"></label></div>

                  <em id="vceer"></em>

                1. <strong id="vceer"></strong>
                  av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