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強化教學工作中心地位,加強教學質量監控,督促教學管理干部深入教學第一線了解課堂教學情況,掌握教學動態,嚴格教學管理,檢查教學效果,及時發現和解決教學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促進教風建設和教學質量的提升,特制定本辦法。
一、聽課人員范圍
1.學校黨政領導;
2.教務處、學生處正、副處長及相關科室科長;
3.學校教學督導委員會委員;
4.學院黨政領導、學院(部)教學督導委員會委員;
5.學院系主任、教研室主任;
6.其他有關部門領導及有關人員等。
二、聽課時間要求
1.每學期學校黨政領導不少于6次,其中主管教學工作、學生工作的副校長不少于8次(均含思政課程2次);
2.教務處、學生處正副處長不少于6次(含思政課程2次),相關科室科長不少于3次;
3.學校教學督導委員會主任不少于96次(含思政課程8次),委員不少于40次(含思政課程4次);
4.學院黨政領導不少于4次,主管教學的副院長不少于8次,學院教學督導委員會委員不少于10次(均含思政課程2次);
5.學院教研室主任不少于8次;
6.其他有關部門領導及有關人員,根據工作情況選擇聽課或看課,不作時間安排。
三、聽課形式
采取隨機聽課和重點聽課相結合的辦法自行選擇聽課時間、地點和課程。各學院、教研室主要聽本單位教師的課程。各學院應制定聽課計劃,有目的有計劃地檢查本單位教師的授課情況;也可采取集體聽課、集體評議的方式。
四、聽課和檢查內容
本著“實事求是,綜合評價,重在提高”的原則,評價教師備課和講授情況,內容包括師德表現、教學態度、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能力、教學秩序、教學效果和教學特色等。
聽課后應及時與授課教師交換意見,將對授課教師教學基本評價和建議反饋給授課教師;對聽課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與職能部門(教務處)或學院主管教學副院長交換意見,以便及時解決課堂教學出現的問題。
五、聽課工作管理
聽課人員每次聽課時間一般不應少于一小節課,每次聽課按要求認真、詳細、實事求是地填寫《陜西科技大學鎬京學院課堂教學質量評價表》(以下稱質量評價表),聽課記錄每月交一次。學院(部)聽課記錄單交到所在學院(部),學院(部)做好相關建檔、存檔和反饋工作。學校領導和其他人員的質量評價表交到教學質量監控與評價辦公室(以下稱質評辦),質評辦每月對聽課情況進行整理、匯總,并反饋給有關部門和人員。
六、督導聽課反饋機制
學校督導在每次聽課填寫聽課記錄單的基礎上,將意見反饋二級學院(部),由二級學院對有關評價信息進行處理并將結果反饋質評辦,質評辦將組織專家對改進效果進行檢查,形成聽課質量監控閉環系統。學院督導聽課反饋可參照學校督導反饋機制進行。
七、附則
1.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原《領導干部聽課制度》同時廢止。
2.本辦法由質評辦負責解釋。
陜西科技大學鎬京學院
2022年12月10日